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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申请台湾专利或商标须知
为提供给中国事务所同业委任来台湾申请专利商标之须知与准备文件
1.中文委托书
中文正体委托书 中/英委托书
1.委托书可以用扫描,提供彩色数码文件即可。
2.委托书之数据(包括:申请人名称、负责人、地址)都必须以正(繁)体中文(也可以签署空白委托书,让我们来填写。)
3.负责人亲笔签署,亦可以为经理人签署
(具有管理职务之人,但必须载明职务代理)
2.下载申请数据表
专利申请数据表 商标申请数据表
1.一定要以中文填写(可以简体)
2.申请数据表文件,此为委托指示(ORDER)我方之函件
3.优先权证明文件(若有主张者)
1.须在提出申请时主张,一定要正本之纸本文件(可后补)
2.可以于原申请日起16个月送达台湾官方
3.若有两案同时主张同一案之优先权时,可以只提供一份正本
4.申请商标必须选定商品或服务 商标分类表
1.台湾可以选定20种商品。每超过一项加收规费50人民币。
2.登记第35类3519零售服务不能超过5项,超过时每增加1项加收规费120人民币。
5.说明书及图式
1.说明书须提供WORD檔
2.图式须提供PDF或JPG檔,或AUTOCAD-2005版以前
6.支付费用
1.人民币-个案委任即付(支付宝、北京、上海、杭州、湖南、招商银行、工商银行)
2.美金-可电汇至台湾国鼎事务所账户